关于做好2014年中职推优工作的通知
作者:网友来源:互联网时间:2025-03-21 07:33次
摘要: 关于做好2014年中职推优工作的通知校属各班级:根据省招生考试院《关于做好2014年高职(专科)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黔招考普〔2014〕5号)文件要求,为做
关于做好2014年中职推优工作的通知
校属各班级:
根据省招生考试院《关于做好2014年高职(专科)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黔招考普〔2014〕5号)文件要求,为做好贵州行知学校2014年中职推优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推优条件:符合下列条件的,可以申请报名:
1、参加2014年中职单报高职招生考试报名的应届毕业生;
2、遵章守纪、思想品德优良、没有被处分过的学生;
3、各门课程成绩良好以上、无欠费的学生;
4、参加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一、二等奖的学生(含2013年毕业的学生)和对学校招生、管理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学生优先推荐(名额不占比例)。
二、名额与报读学校:
根据《2014年贵阳市中职学校推优名额分配表及招生院校名单、专业》分配计划,贵州行知学校学员可以报读的院校与名额如下:
贵州亚泰职业学院1名; 贵阳职业技术学院2名;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名; 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1名;5、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名。(音乐教育、美术教育、舞蹈教育专业需要量获得2014年艺术全省相应专业统考专科合格者,才能推优。)
三、工作要求
1.毕业班级要认真组织。在符合推优条件的学生中做好宣传、动员及政策讲解工作,引导学生选择适合的职业院校。3月20日前确定名单后,上报罗洪虞老师处,由罗洪虞老师会同教务、学生处的领导一起审核,审核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。
2、3月25日至4月1日,被确定为推优对象的同学,到招生就业处领取相关表格,并认真规范填写,按有关规定完善和提交所有材料(含纸质材料和规定格式的电子稿),于4月6日前交罗洪虞老师处,4月8日前交市教育局职成教育处审核,过期不交视为放弃。
3、非毕业班级也要在班会上组织学习和宣传,以此激励广大同学的学习积极性。
二0一四年三月十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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